联系电话:19970795928 欢迎访问赣州市赣商联合会官方网站!
商会制度

赣州市赣商联合会公章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9-26 10:02:48

公章是赣州市赣商联合会(以下简称本会)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本会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会公章由秘书长管理,授权办公室保管及执行。
  二、公章管理员具有以下职能:1、负责公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台帐。
  三、使用规定
  1、本会的公章主要包括本会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
  2、公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申请写明其原因,由本会秘书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用后及时归还;
  3、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4、本会不给任何企业、单位、个人担保借款、贷款业务,也不出具本会公章;
  5、公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
  6、公章不使用时,必须由办公室主任锁于保险柜内;
  7、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另行办理接收公章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8、公章如有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章备案单位报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