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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制度

会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9-26 10:04:24

为加强商会的管理,提高本商会会员的整体素质水平,增强本商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沟通作用,更好的为广大商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员准入

(一)凡赣州籍的各类经济、服务组织与个体工商企业承认本商会章程,向本商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并报送本商会会长办公会批准,均可成为本商会的会员。

(二)本商会会员分为企业会员与个人会员。企业会员是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或者企业;个人会员是指独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与有一定的知名度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的个人。

(三)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本商会的章程,有加入本商会的意愿;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倡导科学、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坚持科学发展观;

3、依法注册、守法经营,资信良好的企业或守法公民,社会信用良好的个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在三年内无不良的社会影响或者未被工商行政与税务主管部门吊销过执照的;

4、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在所属的行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内对推动本商会的工作有一定的能力;

5、在加入本商会之前没有参加过党和国家命令禁止或者取缔的社团组织;

6、自觉遵守本商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愿为本商会热情服务,积极参加本商会的活动,维护本商会的团结与信誉。

二、入会程序

(一)申请入会者向本商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由秘书处工作人员向申请人介绍本商会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者填写《商会会员入会申请表》,提交书面入会申请并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个人身份证件等资信证明以及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申请者必须对所填写的内容与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经本商会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副会长级别以上单位必须经会长签字确认,副会长级别以下单位必须经秘书长签字确认。新入会的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原则上由本商会在职的常务副会长或者副会长2人以上进行考察了解并推荐;

(四)会员资料综合办公室留档,被批准的新会员按规定在收到批准通知的两日内向财务管理部缴纳会费。

(五)向新会员颁发入会通知书,并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六)对会员进行编号,颁发会员证或者会员牌匾。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与本商会的举办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3、优先、优惠享受本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4、对本商会工作、决策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商会章程》,执行本商会的决议,承担本商会授权、委托的工作与事项;

2、维护本商会的合法权益和形象;

3、按时缴纳会费;

4、积极参与本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供有关信息。